電梯的安全問題為何如此難解決
近期,多地密集出現電梯故障、事故。如廣東湛江金海灣二期電梯故障沖頂致女業主身亡后,同小區分別于5月25日晚和26日上午再發生兩次電梯故障事件。
而不久前的湖北襄陽,幾名業主驗房時,電梯突發故障,從14樓直降負1樓。
有業主稱,近日有多部電梯均發出故障警報,無人理會。小區開發商稱,目前電梯處于調試階段。
此外,日前在陜西西安,一女童因電梯故障驟停被困15分鐘,多次按警鈴無人應答。
物業人員回應稱,電梯緊急報警按鈕需長按5秒鐘,正在制作提示標語。
這還只是已經被媒體報道和關注到的電梯事故和故障問題。
根據今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2020年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的通告》,截至2020年底,我國共發生電梯事故25起、死亡19人。
同期,全國電梯達到786.55萬臺。
雖然說,在如此大體量下,25起電梯事故的量似乎不算多,可一旦發生在個體的身上,就意味著絕對的風險。
且全國高達近800萬臺電梯,每一天都與數億人打交道,其中的任何一點風險都可能被無限放大。
導致電梯存在風險的直接原因很多。
就以最近的幾次事故為例,物業方面的說法,要么是操作不到位,要么是尚處于調試階段。
真真假假的說辭背后,暴露出一個核心問題,那就是電梯的維修保養標準和責任仍不夠明晰。
比如,此次湛江電梯事故中,就有業內人士指出,我國現行的《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在執行上是存在缺陷的。
如規范中要求電梯應有上方向超速保護裝置,執行中認為只要制動器不通過中間軸直接對曳引輪制動就視為電梯有上方向超速保護裝置,這比起下方向保護就缺少了安全鉗這一獨立的機械安全保護裝置,如此大大增加了電梯沖頂的風險。
此外,制動器的連接桿、彈簧等部件的強度并不是常規維保項目,這也導致正常的電梯維保效果大打折扣。

